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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岩区局“四到位”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
时间:2017-12-15 15:47:59  来源:  点击:

黄岩区财政局采监科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监督职能,认真对待社会各界监督投诉,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和透明度。

一是正面宣传到位,坚持投诉渠道公开化。在日常宣传中,将质疑、投诉的内容纳入政府采购宣传范畴,使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晓流程,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权益。通过加强科室自学、部门研讨、多方沟通等方法,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理解,加深供应商对其权利和义务、质疑与投诉等规定的掌握和理解,对政府采购投诉有全面的认识,树立良好的心态,为处理供应商投诉件夯实基础。建立电话、信函、意见箱等多种渠道的投诉途径,公开单位通信地址及投诉电话,及时接受各类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。

二是建章立制到位,确保投诉办理程序化。健全政府采购投诉接待办理制度,建立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, 专人负责,认真受理政府采购投诉、群众来访、举报信件,对供应商投诉的线索,以事实为依据,核查属实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。同时,完善了各项政府采购内控机制,制定了从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、受理、调查研究、作出处理决定、接受行政复议和应诉等规范流程,对投诉处理程序进行严格规范。

三是审核机制到位,确保依法处置常态化。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,投诉案件的审理应不止于投诉事项,而要做到全面审查。审核内容一般包括六个方面:投诉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、是否依法质疑、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、投诉书的格式和内容是否合规、投诉书副本数量是否足够,并按照财政部20号令第十一条规定,严格执行受理程序。同时,财政部门在审核中,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,不但要充分听取投诉人诉求,也要积极听取其他当事人及专家的意见,要充分运用各种协查手段,弥补本身执法手段的不足。对于投诉处理决定书,在决定书发出前要经过内部会审、法律顾问联审等会商程序,重大案件征求省市财政局、区法制办等部门意见,在将来可能的复议诉讼中取得主动。

四是服务提升到位,确保投诉处理优质化。通过制订一系列制度办法,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有效形式,从改善服务态度、提高服务素质、增强服务效能入手,积极尝试和探索对项目质疑投诉处理方式方法,建立公正、透明、高效的处理机制。使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对所有投诉做好受理、核查、反馈,保证所有投诉在依法的时间内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,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促进采购程序规范化、办事透明化、服务效率化,确保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完成。

截至目前,2017年黄岩局共接到各类政府采购投诉举报5起,及时处理率100%,无超时限或不处理情况。陶梁怡)

 

 

责任编辑:曹家楣】